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事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武发〔2016〕16号)精神,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企业用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武汉实际,我局重新修订了《武汉市劳动合同(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推广,指导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参考使用,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2日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1101136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