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16〕51号)要求,请用人单位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报告知时,一并提交《武汉市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登记册》(见附件),为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同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报告知和失业登记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市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登记册》
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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