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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社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19:12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惠企惠民

截止11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6万人,帮扶困难群体就业2.6万人,扶持创业3.07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2.1万人,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8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2.87%。一是丰富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制定出台5个政策文件,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二是精准服务企业用工,举办300多场“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促成9.31万人就业。通过“千局联千企”、“双万双联”活动,掌握企业用工动态,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缓解企业“用工难”。三是大力推进“我选湖北计划”和“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举办280多场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连续举办20场在汉高校大型巡回招聘会,第一批组织1600家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4万个高薪优岗,在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培训青年创新创业人员2万名,新增实习实训基地130家,建立66家大学生创业基地。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377个项目获得扶持资金1653万元。举办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大武汉”等赛事。截止12月15日,我市已引进和留住大学毕业生26万人。四是全面落实稳岗补贴惠企政策,发放稳岗补贴3.98亿元,惠及企业2284家,预计全年拨付加审核稳岗补贴资金约6.6亿元。五是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为全市4.34万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6.12亿元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913人全部建立实名台帐,1942人实现就业。实名登记2704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帮助1277人实现就业创业,为1.45万名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1161.92万元。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获得感

截止11月,社保扩面净增83.55万人次,社保综合覆盖率达99.18%。一是社保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将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新出台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办法。二是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完成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月人均水平达到265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25元提高到270元,增发的1.89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正式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速落地,4123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完成参保预登记,3202家单位正式上线征收运行;12月15日,7.8万名退休人员首次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四是9月1日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483万城乡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总体提升五是执行社保“降缓补”政策,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减少23.4亿元,为61家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7000多万元。六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三代卡”全国首发和“医保移动支付”全国首创,在全国创新性推出“电子社保卡”。七是推进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新建项目参保率100%,在建项目参保率100%,实现全部项目参保目标。

(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千企万人”计划首批认定226家企业,2400余名高层次人才被认定。二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武汉工匠”培育计划,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实施紧缺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首批396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建成24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和27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20个“武汉好手艺”民间工艺传承大师工作室。培训各类城乡劳动者技能20.3万人次。三是深入推进“城市合伙人”计划,初步形成153名第三批“城市合伙人”的建议名单。四是全省首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武汉中央商务区园区已于523日正式开园运营。

(四)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今年,新招录公务员1290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2377人,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3人。一是深化公务员履职尽责管理,签订公务员岗位责任书4万多份,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发布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意见。二是推行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目前3人在聘。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化试点,5个区、17个市直部门共计5400余名公务员参加。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1-11月全市各区共245人审核通过、晋升职级。三是启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放宽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全面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目前全市已批准39人,创办企业30家、开展创新项目1个。四是进一步扩大岗位设置管理覆盖面,完成140余家新增(含合并)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130余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目标方案变更。五是推动职称制度改革,出台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10条措施,4所高校获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江汉大学等3所公办高校探索高级职称评聘结合改革,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和继续教育证书适用政策得到松绑,量化评价标准在22个高级评委会全面推行。

(五)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11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12341件、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办结1993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以上。一是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治理,2.7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94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55件。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量、欠薪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2%、68.1%。建立建设领域“一户一卡一制一金”管理制度,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82亿元,较去年增长8.6倍。二是建立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和欠薪违法行为信用惩戒制度,制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实施细则、抽查事项清单和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和监察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2627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市管用人单位。四是开展“集体合同123攻坚行动”,推动武汉建筑业成功签订集体合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0%以上。五是合理调节收入分配,1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明确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后市管企业负责人的工资支付、公积金缴存以及福利性待遇等相关政策。

(六)加强人社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人民群众水平

一是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三是组建作风建设工作专班持续不断重点整治“新衙门作风”。四是积极推进“三办”改革,梳理整合76个人社审批服务事项,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五是深入推进信访事项分类处理,抓信访制度、责任机制、队伍建设、受理甄别、分类引导和重点督办。六是组建网上群众工作部实现统一登记受理、统一转办交办、统一回复反馈、统一督办考核、统一研判会商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市人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积极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奋力拼搏赶超,全面提升新形势下人社工作水平,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作出新贡献。

(一)提升就业质量。总体目标: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一是积极服务企业用工,实现重点企业用工招满率达到80%以上。二是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视同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三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直接扶持示范基地在孵企业3000个,扶持创业3万人。四是加强精细化就业援助。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扩大一次性求职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全面完成就业精准扶贫任务。五是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给予创业项目资助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继续为武汉户籍外出务工农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六是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扩大大学生在汉就业创业规模。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2018年社保新增参保人数40万人次,进一步提高社保综合覆盖率。一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推动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在交通运输、铁路、水利、能源等行业建设项目启动工伤保险。二是加强社保基金征收,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实际征缴率。三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四是全面落实医疗、工伤保险待遇五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做好企业稳岗补贴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六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防范风险。

(三)培养技能人才。一是创新融合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和首席技师培育评选,推动“武汉工匠”培育计划,发放“武汉工匠”岗位津贴二是继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重点项目建设,创建世赛培训基地。三是出台“全员覆盖”培训补贴办法,加强新技师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四是启动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五是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进培训与生产深度融合。六是推进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国家和省级世赛选拔储备顶尖人才。    

(四)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一是按照“一园多区”模式,加快建设武汉中央商务区、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等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大补贴力度,力争获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是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规模发展,重点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对企业上市给予奖励。三是引进国际先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项目。鼓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四是鼓励个人创办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五是增强人力资源服务创新能力。重点鼓励和扶持人才评价、猎头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和产品快速发展。

(五)提升公务员履职能力。一是强化公务员录用和事业人员招聘管理。探索研究公务员公开遴选、选调、聘任制等制度办法,创新开展事业单位招聘和人才引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二是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落实街道(乡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继续深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九定”后岗位设置工作。三是探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工作,支持各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在区域内统筹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四是全面推行公务员宪法宣誓活动,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施分层分类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大仲裁办案和劳动监察力度,全年法定期限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96%以上。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治理力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全覆盖。四是抓紧实施“集体合同123攻坚行动”,在东湖高新区探索推进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五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全面推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落实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七)提升人社服务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人社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三是贯彻落实“三办”要求,加快人社领域“放管服”重要改革举措,不断提高人社经办服务能力。四是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全力抓好网上群众工作部工作。五是做好重点人群的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化解矛盾风险。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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