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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14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来源: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0日 09:0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护理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的人才培养。积极支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开设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支持社会力量申办相关职业培训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定点培训机构,鼓励和支持等各类群体参加养老护理等专业培训,增加养老护理等专业服务人才供给。

(二)开展康养技能人才专项培训。2021年,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妇联共同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康养技能人才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1168号)文件,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专业作为专项培训工种,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内容、明确了政策标准等。据初步统计,2021年全市共培训1600余名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

(三)推动养老护理员等专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我局于2020年印发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34号)等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在全市开展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有武汉城市学院、武汉博实职业培训学校等11家机构备案成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机构,发放证书599本,其中初级356本、中级234本、高级9本。

(四)积极落实相关支持政策。一是积极落实各类群体养老护理专业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在我市培训定点机构报名参加养老护理专业培训,可享受800-1600/人的培训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在培训期间还可享受生活补助。二是积极落实企业员工开展养老护理专业培训补贴。支持相关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取得中级工证书、高级工证书的职工,按照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促进企业养老护理人才培养。

二、下步打算

(一)积极做好培训政策宣传。指导各区人社部门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办事指南等多种渠道,组织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街道、社区、企业等开展送政策活动,广泛宣传养老护理培训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实。抓好各部门分工协调,把技能人才培训和职业等级认定有关支持政策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定期督办,指导各区加大推进力度,认真抓好各项政策落实。

(三)抓好相关项目推动实施。我局积极吸纳一批具有养老护理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作为我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同时对已认定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支持其增设养老护理专业,为满足市场需求,培养更多的养老护理人才提供支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能够对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机构,同时,大力推动开展养老护理员的认定工作,着力解决武汉市养老护理员的紧缺问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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