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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570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来源: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0日 14:05
         

一、前期所做工作

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招聘

2020-2021年,我市连续2年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在岗不在编人员和村医进行招聘,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专业技术人员超过200名。同时,支持各区通过集中公开招聘补充人员,仅2022年,即面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136个。

(二)建立三位一体的公开招聘机制

2021年,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出台了《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武汉市事业单位特殊人才引进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起适应各类事业单位引才需求的招聘体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灵活采取集中公开招聘、专项招聘的形式及时补充用人,对高层次人才,也可直接进行人才引进。

(三)配合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签约培养

按照《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要求,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签约工作,并及时跟进落实免费医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政策。

(四)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体系

一是在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常规评审中,对社区工作岗位人员有特殊工作岗位加分,有效促进社区卫生人才职业发展,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二是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卫生职称评价体系,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审、定向使用,采用独立评审标准条件,单独划定水平测试合格线、单独分组,单独设置通过率,对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硬性要求,增加工作量、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鼓励卫生人才扎根基层、奉献基层。近年来共107人先后获得农村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

积极落实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允许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扣除成本后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适当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探索主要负责人、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

)部署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试点工作

根据省关于疾控机构等单位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改革试点文件精神,20217部署全市试点工作,允许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根据收支结余及绩效考核等情况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落实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在今后的招聘过程中,对于医药护技等专业性人员,可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和招聘对象特点放宽学历、年龄、职称等方面要求,对长期服务基层的在岗不在编人员和村医,也可简化考试考核程序进行招聘。

(二)深化基层卫生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树立基层导向,对标国家人社部、卫健委、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会同市卫健委修订完善我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区域评审条件,促进社区和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健康可持续发展。

完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根据省里对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试点的下一步推进工作建议,调研我市试点工作情况,督导各区人社部门根据上级精神切实抓好政策落实,按规定核增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完善内部分配办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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