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6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5日 12:06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大力选树“大国工匠”“湖北工匠”“荆楚工匠”。武汉市深入实施武汉工匠培育计划近年来,全市选树武汉工匠43名、大城工匠”178名,广泛宣传工匠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诚如您所言,设立武汉工匠日,将进一步提升工匠群体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有利于培育更多武汉工匠,推动武汉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迈进。

一、设立节日的有关规定

经查询节日设立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于2001年印发《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规定没有特殊需要,今后不再增加设立”“确有必要设立地方性或者行业性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的,分别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二、杭州、苏州“工匠日”设立程序

杭州市、苏州市2019年以来相继设立了工匠日。两地均由地方人大常委会议做出设立决定,其中,杭州由该市人大建设委员会审议办理议案,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同意后,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议案,人大常委会议决定设立。苏州由该市总工会向市政府请示,并由市政府提交建议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

三、关于推动我市设立“工匠日”的工作建议

根据2018年修订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确定本市永久性节庆日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范围。建议参照杭州、苏州做法,请市人大相关委员会牵头,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将全力配合,推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武汉工匠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61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
  • 办公时间:08:30-12:00 14:30-17:30
  • 邮编:430012
  • 联系电话:027-12333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1101136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