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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 00:12
索 引 号: 010891054/2020-927331 分     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23日
文   号: 武人社函〔2020〕18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关于开展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才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221号)的要求,现就2020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岗数量和资助标准

    全省共择优遴选50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每个岗位每年资助10万元、资助2年。

    二、申报条件

    (一)岗位申报人选已办理进站手续且进站时间为2019101日至20201231日(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
    (二)岗位申报人选必须在我市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人社厅、省博管办批准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不包括设立在高校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岗位申报人选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四)岗位研究项目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效益性,能够推动技术进步、助力产业升级、促进行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已获得过创新实践岗位资助的不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请设岗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设置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报批表》、《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表格可在ww.hb.hrss.gov.cn专题专栏的湖北博士后中下载),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报各区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人社局审核后,集中向省人社厅(省博管办)推荐。

    (二)评审。省博管办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组织审定,公布获批岗位人选并拨付专项资金至设岗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区域、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严把初审质量关,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数据详实、有据可查。
    (二)各单位于2021年1月5日之前,将《申请设置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报批表》、《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本、佐证材料(包括近两年科研成果证明、博士后进站通知书、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培养协议书、《报批表》中所需的批准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市人社局。
    (三)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注明,勿需报送电子文本。

人:李娜    刘明明

联系电话:83919124  83919125

电子邮箱:whzc@vip.163.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1.申请设置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报批表

          2.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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