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91054/2020-906608 | 分     类: | 劳动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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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11月26日 |
文   号: | 武人社函〔2020〕16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关于授牌成立湖北中医药大学等10所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的通知 |
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商贸学院、武汉晴川学院、武汉光谷职业学院、武汉创客星孵化器有限公司、武汉迦利恩跨境电商有限公司、武汉心象智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平和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8号)、《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武办文〔2017〕5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提高创业教育质量和师资水平,切实推进武汉市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激发高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经研究决定,与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商贸学院、武汉晴川学院、武汉光谷职业学院、武汉创客星孵化器有限公司、武汉迦利恩跨境电商有限公司、武汉心象智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平和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所高校、创业服务机构共同建设“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并共同推进大学生创业学院建设。
希望授牌的创业学院一如既往地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就业创业,为武汉加快“大学之城”建设,纵深推动“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希望市、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就业创业进校园活动,切实落实各项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与武汉地区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全力做好高校大学生创业服务工作,确保大学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高校毕业生创业率稳步提升。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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