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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来源: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4日 10:01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计划

 

项目名称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计划

设立依据

关于印发《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5号)

实施单位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条件

1、对象:各类留学人员,重点是回国的留学人员。

2、申请资助经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主持过重要科研项目、取得过重要科研成果、主管过重要高新技术工程、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职务,具有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四)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五)新近回国工作不到一年;  

(六)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需要提交的材料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留学人员身份证明及学位、职称证书和项目相关资料复印件

法定时限

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时间要求执行。

承诺时限

确定人选后5个工作日内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

颁发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法律效力

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留学人员申请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经费资助

收费事项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凯旋名苑721室

联系人

杨发

电子邮箱

whzj@vip.163.com

联系电话

83919143

邮政编码

430000

 

 

 

 

 

 

 

 

 

 

 

 

 

 

 

 

 

 

附件: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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