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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来源: 武汉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7-18 11:51:03
留言人 手机用户-168***
留言时间 2023-07-13 08:31:14
信件主题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
信件内容

武汉纳杰人力资源,已经一年多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了,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关注。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3-07-18 11:51:03
回复内容

根据您的诉求描述,您主要反映的是湖北纳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近一年的社保欠费问题。由于无法与您本人取得联系,社保处与单位联系确认您的身份信息,经社保系统查询,您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社保显示未足额到账,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显示已足额到账。根据《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第五条规定,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是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实行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集中、统一征收。省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全省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县以上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由于湖北纳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2年6月至12月根据市人社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精神,申请了企业社保费缓缴。根据该通知关于补缴费款有关规定,缓缴期内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缴纳,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由税务部门负责及时征收。同时我处也联系了湖北纳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其按时缴纳社保欠费,纳杰公司工作人员回复单位缓缴部分和您2023年的社保欠费已办理缴费核定申报,会尽快处理完成缴费到账手续。我处将督促企业办理,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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