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留言公开

信件详情

来源: 武汉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0-23 11:20:53
留言人 ****
留言时间 2023-10-16 09:43:14
信件主题 跨省养老转移咨询
信件内容

将广东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武汉,不知外省养老保险单位缴纳的保险金额是否会转移到个人账户?

回复单位 人社局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回复时间 2023-10-23 11:20:53
回复内容

您好!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解答了相关问题。 您咨询需要将广东省社保转移至武汉市,不清楚单位缴纳的保险金额是否转移到个人账户的相关问题。工作人员向您详细解释,根据转移文件人社部发[2010]70号文规定,2006年之前有单位划入个人部分,2006年之后无单位划入个人账户。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
  • 办公时间:08:30-12:00 14:30-17:30
  • 邮编:430012
  • 联系电话:027-12333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20001619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