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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来源: 武汉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0-29 17:30:00
留言人 手机用户-155***
留言时间 2025-10-22 13:30:00
信件主题 咨询社保补缴事宜
信件内容

请问武汉市社保局, 女性只交了1个月武汉社保,54岁可以进行补缴吗?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回复时间 2025-10-29 17:30:00
回复内容

您主要咨询户籍地不在武汉市,目前54岁,能否在武汉补缴社保的问题。经系统查询,您在湖北省内缴纳了一个月社保。经电话沟通,工作人员告知您,若您和武汉市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未按时给您缴纳社保,您或单位可携带补缴的相关资料前往线下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无误后即可办理劳动合同补缴业务;若您和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个人补缴中断的社保,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三)规范参保缴费政策。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自行扩大一次性补缴适用人群范围的做法,各地要立即停止执行。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对符合国家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后续如有社保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7-6788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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