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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来源: 武汉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4-23 15:00:00
留言人 用****
留言时间 2026-04-14 17:00:00
信件主题 失业金补发咨询
信件内容

失业金在去年11月份开始发放,可以领取7个月,现告知失业金从25年12月1号开始上调,那本人之前的几个月失业金差额可以补发吗?

回复单位 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6-04-23 15:00:00
回复内容

2026年4月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10号)其中规定:从2025年12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联动调整。 2026年4月武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已按文件规定调整至2160元。对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期间已按原标准发放的失业保险金,省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调试系统数据,将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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