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891054/2020-48880 |
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6年06月03日 |
文号: | 武人社办〔2016〕3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属相关单位、各有关处室:
现将《关于在全市人社系统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关于在全市人社系统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
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纪委和武汉市委、市纪委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文〔2016〕16号)精神,结合全市人社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任务。运用大数据对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用财政资金对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等3个惠民政策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要目标。通过采集、整合、比对2014年以来3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数据信息,发现并专项治理政策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为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提供纪律保障、制度支撑,为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组主责、分工负责。市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各相关责任部门结合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坚持信息共享、精准监督。运用大数据思维,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全面收集、管理、分析、运用数据信息资源,打破市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通过信息比对分析,提高发现、查处、整改问题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惠民政策规范、安全、高效落实。
(三)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既严格把握政策,又尊重地方实际,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分具体情形,合理分类处理。对为促进地方发展,解决突出矛盾,以及涉及面较广、金额很小的违规发放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及时整改纠正;对因工作失误而违规的酌情处理;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问题,严格依纪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着眼长远长效、有效管用,从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破除体制障碍,从源头上防控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责任分工
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以下分工,落实责任:
(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负责提供本区失业保险金发放、用财政资金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数据源,开展自查自纠,根据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整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并接受监督举报,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对两项工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二)市局办公室责任。指导协助专班起草制发相关文件和会议材料,为监督检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市局监察室责任。指导专班开展工作,督促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市局规财处责任。参与各项数据源的比对核查和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五)市局农保处责任。负责制定细化单项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局和局属相关单位对用财政资金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开展数据比对和自查自纠,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建章立制的意见。
(六)市就业局责任。负责制定细化单项工作方案。提供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数据源,开展数据比对和自查自纠,根据问题线索整改,提出下步运用大数据加强管理的工作方案和业务需求。
(七)市局结算中心责任。负责提供市直和中心城区财政资金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数据源,收集汇总新城区代缴的数据源,开展数据比对和自查自纠,根据问题线索整改,提出下步运用大数据加强管理的工作方案和业务需求。
(八)市失业办责任。负责制定细化单项工作方案。提供市直和中心城区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数据源,收集汇总新城区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数据源,开展数据比对和自查自纠,根据问题线索整改,提出下步运用大数据加强管理的工作方案和业务需求。
(九)市局信息中心责任。负责做好与市直各单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局相关部门大数据共联共享的技术支撑和综合信息服务。建立数据库,汇总数据源,配合业务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根据相关业务需求,建设和完善计算机信息平台。
(十)各社保处(东湖分局)责任。准备相关基础资料,协助失业办提供本区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数据源。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并接受监督举报,根据问题线索进行整改。
(十一)市局工作专班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组织力量对各单位的数据比对情况进行抽查。督促相关单位根据问题线索整改落实,提出问题处理、开展大数据运用和加强日常管理的工作建议。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今年5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培训(5月中旬至5月底)
1、成立市人社系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
市人社系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辉任组长,市局祝民、徐良俊、张成仁、李乔、袁运强、钟东升等局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和市局办公室、监察室、规财处、农保处、就业局、基金结算中心、失业办、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市局医保处副处长杨晓春牵头,相关部门各安排一人脱产参加专班工作,工作专班设在机关大楼,实行集中办公。
2、组织召开全市人社系统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并安排人员参加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
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
4、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相关单位对3个方面惠民政策及其兑现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第二阶段:比对核查(6月上旬-7月中旬)
1、充分利用政务云数据,与公安、民政、教育、残联和人社系统的大数据,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2014年以来3个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源数据进行核查,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背书后及时上报至市局工作专班。
2、市局工作专班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并签字背书后负责将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录入市纪委提供的惠民政策监督检查软件。
3、市局工作专班要对各责任单位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总体抽查比例不少于30%,抽查复核情况统一报市纪委工作专班掌握。经抽查发现调查核实不认真负责、查处情况不如实上报等问题的,及时开展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第三阶段:整改问责(7月下旬-8月下旬)
1、分类处置。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分为整改纠正和查处问责两类,分别由局党组、市局工作专班进行处理。
2、把握政策。对为促进地方发展、解决特定时期突出矛盾和现实困难而突破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书面报经市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对问题性质相同、涉及对象较多、个案金额较小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及时组织纠正。
对党员干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严肃追责。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信息出现较多错误;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未按要求组织公开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等问题的,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9月底前)
1、各责任单位将总体工作情况以及整改落实、问题线索查处和追责问责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8月20日前上报市局工作专班。
2、市局工作专班对上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各责任单位存在的工作作风、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履职尽责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于问题严重的,参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并公开通报曝光。同时,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监管,建章立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各类上报的数据、问题线索核实情况、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亲自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领衔主抓,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专人专班专责,认真开展问题线索核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在市局外部网站设立专栏,全面反映监督检查工作动态。市局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知晓政策。各责任单位要开展广泛宣传,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检查内容、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道明白。要依托政务、村务、居务公开平台,将3个方面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各工作专班要充分利用简报等形式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在每月25日前向市局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督办检查。市局工作专班要切实担负起监督和指导责任,采取听汇报、查台账、访对象等方式,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的,要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责任;既查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又查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被巡查地方和单位要主动接受巡查,配合支持巡查督导组的工作。
(四)加强数据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数据填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上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查实的违纪违规情况或查否情况,及时上报市局工作专班。对于报送的各类数据信息,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确保及时、准确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对调查核实处理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以及占比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为制定出台相应政策和整改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附件:武汉市人社系统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武汉市人社系统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人社系统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决定成立市人社系统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志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祝 民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徐良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成仁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乔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运强 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钟东升 副巡视员
成 员: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局办公室、监察室、规财处、农保处、就业局、基金结算中心、失业办、信息中心、各社保处(东湖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