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即将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现印发《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武汉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根据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行业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功夫下在平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压实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氛围上,使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理念成为社会共识,使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成为用人单位的行动自觉,使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成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追求。治理手段上,做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惩治欠薪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治理效果上,实现欠薪问题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及时清零,各类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到位。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宣传与培训阶段(2020年4月至6月)
1.认真组织《条例》教育培训。各区、各单位要抓紧制订并认真组织实施《条例》教育培训计划,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分批轮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条例》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等。
2.广泛发动《条例》舆论宣传。各区、各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舆论媒体平台,以政策解读、以案说法、送法进工地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并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自行制定相关宣传标语等材料,在“五一”劳动节前组织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周活动。
责任单位: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条例》实施前准备阶段(2020年4月)
1.扎实清理配套制度。各区、各单位要把《条例》作为法律依据和对照标准,按照“谁起草、谁制发、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排查本区、本单位制定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与《条例》不一致或相抵触的,要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
2.抓紧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支付。各区人社部门与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协作,对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尽快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落实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条例》实施后运行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
1.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各区、各单位要采取逐个项目查、逐项制度推的方式,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畅通拓宽农民工维权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客户端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及时受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和信访问题,实行首办负责制和处理结果告知制,不推诿、不拒绝,加强办案力量,强化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责任单位: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总工会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智慧化建设。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智慧化为导向,继续推进完善武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整合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功能,并与工程建设建筑领域各行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全面掌握项目建设动态、企业生产经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信息,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全过程监管,欠薪隐患及时监控排查到位。
责任单位: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信访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4.加强劳动用工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政策规定,对违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欠薪违法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做到失信必曝、曝必严惩。
责任单位: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开展检查考核。各区、各单位要将《条例》实施情况列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条例》实施的跟踪问责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筑牢民生底线、提高治理能力、促进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领导带头,自上而下,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做实做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具体跟踪。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联防联治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在任务分工、工作推进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凝聚工作合力,确保贯彻《条例》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及时总结归纳。各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特色做法和创新经验,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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