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全力抓好就业创业工作。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4.2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21.25%;城镇登记失业率2.02%,低于3.2%的目标控制值。一是抓政策完善落实。出台我市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相关配套措施。实施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新举措,9月份以来,返还资金1.82亿元,惠及人数38.07万人。二是抓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出台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举措。优化创业贷款担保服务,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连续十三年为武汉户籍外出务工农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推进武钢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和就业服务工作,对武钢提出的9个问题进行了落实和反馈,协调武钢实业公司缴清基本养老保险历史欠费3580万元,为武钢定向招聘5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三是抓精准高效服务。我市成功获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圆满完成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我局获得“突出贡献奖”。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送政策送服务稳就业”专项活动。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市场专项检查。建立就业歧视联合约谈机制。启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和人力资源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二)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扩面新增60.14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的200.47%。一是落实社保惠民政策。狠抓社保降费率政策落实,1-12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为企业减负69.63亿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省调标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实现“十五连涨”。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过渡办法,妥善处理退役士兵、国棉农民工、“刑罚处分”人员等群体参保历史遗留问题。顺利启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新办法。平稳解决国企剥离教师、地税系统等参保问题。完成年满60周岁到龄的老被征地农民账户做实和待遇发放工作。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进一步推进。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印发实施社保基金内部监督办法和网络监管实施细则。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我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我局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6年以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审计,并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稳步推进人才人事工作。一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评选出首批23名“武汉工匠”。率先在全省出台实施《武汉市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办法》。印发实施《关于切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继续推动武汉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武汉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我市推荐的7名留学人员入选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和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获人社部资助240万元。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规程。将武汉商学院、江汉大学附属医院、东西湖人民医院纳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范围。选取4个区部分学校探索开展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总量管理试点。新增3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多种分配方式改革试点单位。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措施。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人选推荐、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等工作,完成市、区表彰项目申报工作。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全力抓好根治欠薪。成立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武汉市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冬季攻坚行动,扎实做好“迎大庆、保军运”平安稳定战时期间欠薪问题清零归零工作,完成监管平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招标及协议签订工作,依法依规将26家企业列入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27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二是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出台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专题调研,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我市推荐的烽火科技、卓尔控股、九州通医药等3家企业,被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三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将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纳入全市综治考评,组织指导全市15家仲裁机构开展专递工作,联合市中院在长江日报发布全市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件。截至12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1.91%、调解成功率67.56%。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举报投诉案件2112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
(五)扎实做好人社领域扶贫。一是推进就业扶贫。制定扶贫车间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措施,帮助1083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完成全市3年目标任务1560人的69.42%。在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中,对登记为本地户籍未脱贫的7095人信息进行了核实,完成率100%。二是推进社保扶贫。完成4385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代缴资金1315.5万元,2736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推进驻村帮扶。组织开展人社系统精准脱贫对口帮扶活动,引进武汉陈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发展高品质猕猴桃产业。
(六)全面加强人社行风建设。一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发布2019年“放管服”改革事项清单,制定“四办”“网上办”实施方案,分两批次取消人社领域证明事项152项,完成社保“四统一”系统上线工作,推行74项社保常规业务全月办理,实行“新开办企业工商、社保业务联办”新受理模式,启用社保信息全市通查系统,启动市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移接续“即办即转”,开通投诉咨询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深化拓展午间不间断服务、周六延时服务、代办服务等模式,推动30项功能事项与全市政务服务自助设备完成对接、10余项热门查询和办理业务在“鄂汇办”APP上线。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选派代表参加“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便利度”两项指标国家测评工作,完成营商环境十大“痛点”涉及我局整改工作,我局获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三是深化行风建设问题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方位、不间断开展作风巡查督导,发现问题93个,连同城市留言板、市长热线、“双评议”不满意件、电视问政等渠道反映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四是提高党员干部治理能力。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硚口社保处、江岸社保处周昀分别荣获全国人社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我局代表队、硚口社保处武青分别荣获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竞赛三等奖、最佳风采选手奖;江岸社保处周昀、硚口社保处刘瑜峰、投诉咨询中心周密、东湖分局王虹、社保中心胡大鹏、永红幼儿园张洁姝等6名同志被选树为局系统先进典型。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一)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以内。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完善大就业工作格局,推动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围绕稳定和促进就业综合发力。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稳就业新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持续深入落实社保降费率、稳岗返还等措施,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力度,提升资金使用质量。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新一轮武汉户籍外出务工农民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做好武钢等去产能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自主创业明星推选、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等工作。加强全方位就业服务,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抓紧推进市级人力资源市场改造升级,完善政府购买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成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职介、性别歧视等侵权行为。加快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定期编制发布就业景气指数及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
(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扩面新增30万人次,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98.5%以上,重点推进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参保,探索推进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各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做好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市级统筹以及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等工作。稳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新办法。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方案,启动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注入工作。出台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工伤认定。落实社保基金内部监督办法和网络监管实施细则,出台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严防基金管理风险。继续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改革。落实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措施,做好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
(三)做实做细人才人事工作。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扎实做好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协同推进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工作,统筹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加快推进武汉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机制。开展“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工作,做好博士后工作站和基地建设工作,继续推进人才超市建设,启动市级专家选拔工作,做好院士工作津贴发放工作。完善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配套制度措施,贯彻落实职称评审工作规程,进一步推进卫生、中小学教师等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管理指导意见,继续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总量管理试点,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招聘等工作,确保人事考试安全。按上级部署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全面推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分配方式改革试点,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政策,做好表彰项目申报落实工作。
(四)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7%以上。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继续巩固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在建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达标验收,组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考核检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强化人社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黑名单”等制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确定2019年市属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继续开展薪酬调查及人工成本监测工作。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推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建立基层三方组织,指导新兴业态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完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范机制。完善落实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做好农民工及家政服务业相关工作。
(五)着力提升人社治理效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行风建设,推行“23℃人社服务”,提高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加快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纵深推进社保经办业务“四统一”,继续抓好“放管服”“四办”改革,不断提升人社经办服务能力。深化拓展网上群众工作“五统一”模式,真正做到“企有所呼、我必有应”“民有所呼、我必有应”。积极主动作为,做好重点群体稳控工作。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全市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评估及“十四五”规划调研及草案编制。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要保密、驻村帮扶、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财务管理、文明创建、群团建设等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20001619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