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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社局2021年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安排

来源: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6:06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始终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创新实施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全力减负稳岗扩就业,发放就业相关补贴14.8亿元、稳定18.7万人就业,帮助武汉生物所等2800多家企业解决用工短缺13.5万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9.98万人、创历史新高。深入推进“学子留汉”工程,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34.5万人,举办首届“英雄杯”武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近2300个创业项目参赛,总冠军奖金额度(50万元)达到全国同类比赛最高,实现武汉国有企业大学生实习实训全覆盖。开展“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建成23家零工驿站,帮扶10.7万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充分发挥社保兜底功能。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突出中小微企业、新业态就业人员参保,武汉成为全国首个快递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的城市,社保三险扩面新增45.1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0%,社保综合覆盖率达到99.3%。社保阶段性降费率政策为18.91万户企业减负101.9亿元,加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清理解决历史问题数据2400余万条,为上线省社保信息系统打牢基础。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七连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5位,发放失业人员待遇47.4亿元,有效发挥社保“稳定器”作用。

(三)精准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招聘、特殊人才引进“三位一体”引才制度,为基层卫生、教育等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近2000人。深入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新设立1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建成12家国家级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支持6000余家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向所有市属高校、三甲医院下放职称评审自主权,首次为11名零职称的企业高层次人才直接评定高级职称,评选20名“武汉工匠”、50名技能大师。成功承办首届长江经济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峰对话会,人社部、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出席,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园三区”建成运营,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超过580亿元,处于中部城市首位。

(四)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双百行动”、冬季攻坚行动,加快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智慧监管”全覆盖,依法打击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为1.42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47亿元。有力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指导规范1580家企业劳动用工,全面摸排1400家校外培训机构裁员风险,培育评选106家和谐企业。全力强化劳动关系调处,建立825个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办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51万件、办结率96.6%,案件数量、办结率均创历史新高,劳动关系保持总体稳定。

(五)大力提升人社服务水平。聚焦整治营商环境顽瘴痼疾、“高效办成一件事”,取消证明事项185项,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129项,推行12个事项“一事联办”。开展社保卡“一代换三代”攻坚行动,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099.9万,社保“一卡通”应用达到100项。持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优化人社12333热线、人社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与武汉城市圈内城市签订人社同城化协议,开展人社领域5个方面、16个项目的合作,协同鄂州市率先实现社保卡加载“武汉通”功能。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稳就业保就业

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全市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深入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年”活动,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促进各类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切实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全市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做好劳动用工保障。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就业综合指数考评办法。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新增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30万人。

二是落实促就业措施。深入开展“保用工促就业”专项行动,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系列政策措施。精准服务企业用工,实施服务企业“1131”计划。加强招聘岗位供需对接,开展“春风行动”“联企拓岗”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500场。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活动。鼓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指导各区探索零工驿站运营模式。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化审批。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扶持创业3万人,新增返乡创业5000人。

三是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坚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学子留汉”工程,落实落细“才聚荆楚”工程,组织“就在武汉•创赢未来”校园招聘会50场以上,筹集“高薪优岗”10万个,新建高校“学子留汉”工作站15家,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基地150家以上,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探索推行大学生就业创业“一键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就业兴乡”工程和“我兴楚乡,创在武汉”返乡创业行动,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武汉城市圈劳务协作联盟。做好失业人员、残疾人、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等群体就业帮扶,实施“就业托底”工程,开展“就业援助月”“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101就业援助服务”等活动,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四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和星级机构评选工作,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统筹中国武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园多区”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招商引资,拓展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全面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和一事联办改革,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选树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探索与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完成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升级改造。

(二)织密兜牢社保底线

一是完成社保扩面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省社保综合指数考评工作任务,加强社保政策宣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新就业形态领域、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防范参保人员断保流失,确保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扩面新增30万人次,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98.5%以上。

二是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在省级统筹基础上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优化省级统筹落实政策和经办流程,延伸基层经办服务网络,确保社保经办业务上线省集中系统后有序运行。完善养老保险政策清单,研究解决省、市政策差异化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健全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预算管理和基金收支缺口分担机制。巩固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夯实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做好省级调剂金上解工作。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确保政策有序衔接。

三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养老保险改革任务,持续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参保、乡改人员养老保险衔接等工作。推动工伤保险改革,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稳妥推进公务员工伤保险工作,拓展快递企业、基层网点新增人员工伤保险参保,实现行业参保持续性全覆盖。推进失业保险经办改革,加强大数据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体系,研究解决编制内集体所有制人员参保历史遗留问题,做好企业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两个制度”衔接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保经办流程再造和服务事项下沉,探索社保业务经办“受办分离”新模式,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动社保领域同城化合作发展。

四是保障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做好上线省集中系统后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持续抓好退捕渔民应保尽保。按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调整工伤人员待遇标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符合条件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根据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1年退休人员新办法待遇,对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进行职业年金补记。

五是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社保经办流程再造和社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探索社保业务经办“受办分离”新模式,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更多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一窗办、就近办、即时办,优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便民服务。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责任主体。强化经办队伍建设,加强经办人员培训,提高设施设备保障水平。

六是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多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和社保基金监督专家库。开展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问题整改回头看,依法严厉打击社保欺诈行为。强化问题整改指导督办,常态化开展基金安全风险警示教育,依法严厉打击社保欺诈行为。

(三)大力提升人事人才活力

一是加大引才育才力度。深入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进‘965’专业技术人才200人,聚焦武汉重点产业,开展专家选拔和留学人员项目推荐。举办高级专家创新能力研修班,进一步激发人才奋斗精神和创造活力。加强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建设数字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指导各区拓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等培训规模,推进重点群体专项培训,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推动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支持武汉技师学院新校区(中国武汉实训基地)建设。

二是用活用足激励政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出台《乡村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开展首批乡村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出台《武汉市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或重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完善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实施“武汉工匠培育计划”,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以上,评选“武汉市首席技师”20名以上、“武汉市技术能手”80名左右,培育高级工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8000人以上。

三是规范人事制度管理。落实事业单位三位一体公开招聘制度,通过集中招聘、专项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补充人才4000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办法》,修订《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开展专业技术岗位三级选聘,全面实施街道(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岗位设置,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监督检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表彰奖励项目监管,推进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优化人事考试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是注重劳动关系协调。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新注册企业、重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大力推广电子劳动合同,规范劳务派遣、特殊工时等审批监管。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举措。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监测,发布多维度、多层次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及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强化劳动关系形势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

二是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发挥治欠办部门协调职能,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归口做好源头治理。扎实开展根治欠薪等执法专项行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法规。推广应用“武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平台主要制度覆盖率达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8%以上。加强监察巡查排查,定期考核各成员单位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提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效能,加强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推进农民工“四季关爱”行动。

三是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指导规范,确保全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完善仲裁与调解衔接制度,深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推进“百名仲裁员服务千企”活动。加强仲裁机构建设,推动未建院区早日建院,探索在争议多发园区开设流动仲裁庭,加强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调解组织三级网络建设。指导各区合理配置仲裁工作人员,建设专业化仲裁队伍。

(五)提升人社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人社数字化转型。完成人社大数据应用平台基础框架建设,整合全局信息系统平台,建成人社全域基础数据库。制定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居民服务事项拓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力争服务事项110项、电子社保卡覆盖率50%左右。优化电子档案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人事档案转递线上申请、异地通办、一网通查。编制人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清单,推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和部厅数据系统对接,加大人社信息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

二是优化人社服务环境。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拓展“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跨域通办”。持续擦亮“23℃人社服务”品牌,大力推行“预约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帮办代办教办”。落实落细人社政务服务“双评议”“好差评”,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诊断工作。开展常态化练兵比武,做好12333政策咨询服务,持续推进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保障支撑。切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全国人社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加大人社政策宣传解读和先进典型选树推广力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等工作。优化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推动预算一体化系统落地实施。全力做好定点帮扶、驻村帮扶。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幼儿园规范管理,强化机关园发展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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