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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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编码 |
121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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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名称 |
市创新人才开发资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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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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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依据 |
1、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武发〔2006〕13号); 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创新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2007〕46号)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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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报→市直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社局受理、专家评审→公示→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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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对象 |
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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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专项)津贴的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特聘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汉工作、创业或从国外带项目为我市服务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等其他高层次人才中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创新团队可以是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也可以是技术研发中心、重大项目组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等相对独立的技术创新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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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法定时限:无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申报截止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召开评审会,会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收到受资助单位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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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
1、《武汉市创新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拟留件); 2、个人专业工作简历或者技术创新团队情况简介(原件、一式两份、拟留件); 3、本人身份证或者护照、毕业证书、留学人员证明、博士后进站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拟留件); 4、技术创新团队成立批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拟留件); 5、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各种成果奖项(复印件、一式两份、拟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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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
承办机构: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办公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 联系电话:027-83919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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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机构及投诉电话 |
1、市长热线:027-12345; 2、市监察举报投诉中心电话:12388或82624205 3、本单位监督投诉机构: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投诉电话:027-83919214、83919212。电子邮箱whrsjw@fox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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