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大失业保障范围,实施扩围提标
2020年,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失业人员生活,武汉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部署,2020年1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到90%。2020年3至6月,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扩大失业保障对象范围,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拓展失业保险保障项目,2020年3月至12月,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政策的组合实施,将70多万人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2020年支付失业人员各项待遇12亿元,2021年1至6月支付失业人员各类待遇43.2亿元,为兜底困难群众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聚焦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就业帮扶
一是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20〕16号)、《武汉市“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32号)等文件,全市各区对辖区内新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建立实名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就业创业诉求“四清”。二是加强失业人员动态跟踪管理。对登记失业人员落实定期联系制度,了解失业人员情况,做好持续帮扶工作。2020年以来,共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就业帮扶近12万人次。三是岗位供需对接及时有效。面对疫情带来的线下招聘渠道受阻,供需通道不畅的情况,及时调整招聘方式,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运行”“保居民就业”“学子留汉”等小而精的产业专场、行业专场特色招聘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210场,促进1.5万余人就业或签约。线上和线下招聘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为供需双方靶向对接和精准匹配提供了及时有效平台。2020年共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1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情况总体稳定,“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四是加强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围绕2020年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开发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应急管理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防疫消杀、物流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吸纳了400余名大龄群体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三、加强政策落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一是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2020年全市累计为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6.86亿元,促进和稳定12.21万人就业。对2020年内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已有3394名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此政策。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20〕12号),明确我市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可申请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现就业1年及以上的,可申请2000元/人的吸纳就业奖补。2020年以来,已为我市符合条件的158家企业发放奖补资金92.9万元,促进506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企业稳定就业。三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新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截至2021年3月,共331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1304人,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30.4万元。
四、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
一是加强培训政策宣传。深入街道、社区、校园和企业等,广泛宣传就业培训政策,提高劳动者政策知晓率。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信息目录。目前,我市共有139家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涉及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叉车操作工、电子商务、育婴员、保育员、电工等专业200余个。同时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补贴性培训专业工种和培训定点机构信息目录。二是增加培训资源供给。鼓励支持更多定点培训机构开设满足市场需求的专业工种培训,并争取吸纳一批公办院校、优质社会性办学机构成为我市定点机构,扩大培训资源供给,扩宽广大劳动者的参训选择范围。三是积极落实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我们简化了申报流程、缩短经办时限等,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贫困家庭子女等群体在我市培训定点机构报名缴费参加培训的,按规定落实100-4000元/人的就业培训补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踪关注新冠疫情对就业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进一步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有效增进市民幸福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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