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卫生系统采取专项招聘的形式补充人才。当前,主管部门可根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适时组织专项招聘,结合招聘对象特点灵活采取多种考试考核方式,充分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下一步,我局将研究出台相关制度规定,考虑对基层单位或急需紧缺岗位,适当放宽岗位条件和开考比例;对高层次人才,拟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二、根据《关于统筹实施我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规定,在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可享受笔试加5分的优惠政策,同时,服务单位有空缺编制和岗位的,可直接采用考核聘用的方式招聘。接下来,我们也将研究组织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的专项招聘。目前,对非公党建专员和统战指导员进行定向招聘和考核聘用尚无文件依据,我们也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请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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