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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0026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0:06
         

市城管委

现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26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我市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近年的工作情况

为提高包括环卫工人在内的普通劳动者收入,市人社局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做了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对全市300户企业、3000名职工组织问卷调查,汇总并分析统计、民政、公积金以及就业、失业、社保等数据, 参照15个副省级城市和中部6省省会城市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并结合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际,提出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550元调整到1750元,新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调整到1500元的建议,首次将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和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跟中心城区的一致。2019年底,我局已将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报省人社厅,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拟由1750元调整到1920元,新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拟由1500元调整到1700元,据了解,省人社厅已将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报国家人社部,但因受疫情影响,国家人社部暂未批复。

(二)指导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建立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指导用人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参考社会平均工资、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等信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着力解决部分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偏慢的问题。配合市城管委等7家单位,制定了关爱环卫工人十件实事。明确了环卫工人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问题。其中,环卫工人的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30%,实现动态调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指导用人单位通过民主协商程序,制定本单位的工时制度,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

(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及时处理用人单位超时加班、不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和加班费等行为。

(三)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推动开展环卫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环卫工人工资水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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