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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7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来源: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17:08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城市发展不竭的动力源泉。武汉有各类高校80多所,在校大学生130多万,在校大学生数量居全国前列。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深入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秉承“落户敞开门、就业领进门、创业送一程、服务送上门”的理念,通过出台和实施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17年吸引和留住大学生达30.1万人,创历史新高。在做好大学生留汉工作的同时,我市也始终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大力鼓励在汉职工进行在职培训和深造。

一、在职培训方式方法丰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包括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形式和途径丰富多样。目前,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站运行平稳,学习视频课件库充实,2017年有21万余人次在该网络学习平台上完成了公共课、必修课的学习和考试。

二、专项培训经费有保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第五条规定,“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目前,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均安排有培训专项经费,也有专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干部培训和能力提升工作较为成熟完善。

三、大力支持广大职工继续深造。目前职工通过到高校在职读研提升自身综合能力素质,政府和用人单位都大力支持。但是,在职读研属于个人社会化培训,《干部教育工作培训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和他人的资助或者变相资助。因此,职工个人在职读研的费用应由本人承担。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干部在职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丰富培训方法,提升培训效率。同时,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培训投入,充分使用好教育培训经费,鼓励在职人员继续深造,形成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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