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秉承“落户敞开门、就业领进门、创业送一程、服务送上门”的理念,通过出台和实施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近3年吸引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60多万人,特别是2017年吸引和留住大学生达30.1万人,创历史新高。2018年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在30万人左右,您提出“加强校企合作,拓宽就业渠道和贯彻落实大学生最低年薪标准,增强留汉大学生归属感的建议”,与我们2018年大学生就业工作---贯彻十九大精神“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和人社部提出的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要求不谋而合,就是通过提升就业质量,让留汉大学生找到归属感,让大学生留得住、发挥好作用。
一、贯彻落实“留汉九条”,吸引大学生在汉创新创业。2017年出台了《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武办文【2017】53号,以下简称“留汉九条”)。内容涵盖安居落户、促进就业、支持创业、高效服务四个方面,实现留汉大学生“能就业、易创业、快落户、好安居”。能就业:5年建3000个大学生见习基地,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开发1万个基层社会服务岗位,提升基层人才队伍质量;易创业:建成50所以上公益性创业学院,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人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机会,每个区提供1000个以上免费创业工位;快落户:留汉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好安居:设立人才公寓建设基金,每年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2018年,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各类政策措施,让政策发挥出最大效益。
二、加强校企合作,大力构建大学生实习(训)见习基地。
加强用人单位与武汉各高校的合作交流,促进高校与实习(训)见习基地有效对接,实现形成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之间的良性互动。2004年,我市在全国首建大学生实习(训)见习基地,目前,已建立富士康、烽火电子、人福医药、武商量贩等各类基地,见习基地为见习学生提供基本的生活补贴、人生意外保险、见习导师帮带等服务,政府给予见习基地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最长补贴不超过6个月的见习补贴。目前见习学生的留用率达到30%以上,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就业见习基地实现就业或提升了就业能力。2017年全市实习(训)人数16.9万人(次)。下一步,继续在我市构建大学生实习(训)见习基地,大力拓展实习实训岗位,加强培训帮带,落实实习实训相关扶持政策,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减少大学生盲目就业、被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三、大力宣传“最低年薪标准”,带动更多企业践行。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汉创新创业,2017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发布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70号),大学生初次就业最低年薪标准为:大学专科生4万元、大学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8万元。在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发布后,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印发了《关于将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纳入集体合同的通知》,并积极走访企业,广泛宣传发动,476户市属国有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承诺实行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2017年11月28日,会同市招才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武汉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成功地举行2017年度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集体合同集中签约仪式,选定首批44户企业(行业、区域)通过签订集体合同落实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签约企业中既有中交二航局、中国一冶等中央在汉大型企业,又有武汉城投集团、地铁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还有卓尔控股、小蓝鲸酒店等本地骨干民营企业,代表性强,示范作用突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在集体协商中的主导作用,按照“范围更广”、“区域更大”、“行业更多”的总要求,鼓励更多企业落实最低年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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