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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2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17:08
         

一、关于实施职业教育培训计划,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制度体系。

多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意见》《武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市人社局也先后制定了《武汉市职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武汉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较好完善了我市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政策制度体系,强化了政府对技能人才培养的主导作用,贯通了初、中、高级工以及技师、高级技师培养通道,确保向全市技能劳动者提供更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坚持高端引领,积极构建多层次激励机制。市人社局以“武汉市首席技师”、“武汉市技能大师”、“武汉市技术能手”等评选活动为平台,建立了完善、规范、科学的社会化激励机制。出台了《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意见》,对全市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办法、分级分类、时间规模及结果运用等提出了实施意见,推进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促进蓝领人才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培养和发掘了一大批优秀拔尖蓝领人才。这批拔尖蓝领人才有的已经被选拔到一线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岗位,成为企业生产发展的技术中坚力量;有的在生产岗位上通过传、帮、带等方式,为企业培养新的技术骨干;还有一部分继续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扎实工作,取得了更大的成绩。

(三)加强就业与培训的联动,广泛搭建校企交流合作平台。在市属高校建立了招生就业、培养联动机制,将就业率作为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招生计划制定的依据。成立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对蓝领人才的培养研究、指导、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搭建了全市蓝领技术人才供给数据平台。

目前,全市20所技工院校开设专业60个,专业设置覆盖第一、二、三产业,就业率达98%。一些有条件的学校与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在顶岗实习、课程与教材开发、教师互聘、学生就业等方面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学生通过顶岗实习提升了工作能力,增强了对企业的认同感和爱岗敬业精神,企业人员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共同开发课程与教材,为学校专业建设出谋划策,改善了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促进蓝领人才的培养。

(四)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市人社部不断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印发了《武汉市就业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31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400-4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属就业困难人员的,还可享受培训期间每人每天15元的生活补助;用人单位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享受200-2000元/人岗前培训补贴。同时,为加强培训力量建设,认定了一批家资质过硬、社会反响良好、适合各类劳动者参训的全市培训定点机构105家。注重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开展了机器人、叉车操作、养老护理、家政服务、中式烹调、西式面点等专业的培训。印发了《关于公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共涉及五个行业、50个职业培训工种,两年来,全市共为4606人累计发放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510.15万元,促进培训与就业的无缝对接。

推行校企育人“双主体”、学生学徒“双身份”、教师师傅“双导师”的现代学徒制。2018年,确定了9个行业、15家企业、23所职校、2671名学生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共育技术技能型人才。我市采取校企协同育人订单培养、企业冠名和现代学徒制的学生达到60%。

二、关于制定鼓励留汉政策措施,促进劳动力就近就业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推行百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计划,制定了《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就业、落户、融资等九个方面给予了政策鼓励。为鼓励包括高职高专大学生在内的蓝领人才就近就业,市人社局已在华工科技、人福医药、东风本田、可口可乐、武商量贩等各类企业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就业见习基地500多家,可提供机械设计制造、生物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各类见习岗位,基本满足了毕业生多元化的见习、实习需求。

积极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2018年,全市88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24.26万家次服务,帮助123.17万人次实现就近就业。市房管局鼓励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公租房,在一定程度上为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蓝领人才在汉稳定就业化解了住房困难问题。

三、关于开展用工需求对接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工作情况

市人社局制定了《关于企业招聘成本高企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部分制造业企业招工难留人难有关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制发了《关于做好常态化、精准化服务企业用工工作的通知》。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开展的“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开展服务用工专题调研,摸清企业用工相关需求。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各类招聘会181场(次),为1.15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帮助企业发布招聘会讯160余万条次、各类就业岗位信息30.1万个。对“千局联千企”“双万双联”等活动中反馈的企业用工问题,组织各区进行集中帮扶。开展“情系汉企招聘直通车”活动,组织用工大户、难户、急户赴武汉周边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区举办专场招聘,进行有针对性帮扶和对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招聘和劳动者求职服务工作的措施,强化全程用工指导,组织“百名就业专员服务千企”活动,指派就业专员上门,到湖北苏宁、上海绿地、神龙汽车等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用工指导。

四、关于加强社会用工监督执法,保障就业者合法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广泛利用电视媒体、报纸、互联网等方式,大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场所现场开展政策咨询,受理举报投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片》。有效指导用人单位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和有效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二)加强社会用工监督。在全市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合“双随机”抽查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出台《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黑名单”受众范围扩大到全体劳动者。会同市信用办及相关部门对5家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制定《武汉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布4批63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设立“劳动保障诚信红黑榜”,及时公布重大违法行为,曝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营造守法诚信良好氛围。

(三)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聚焦重点领域和特殊人群,加大监察执法力度。2018年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9.97万户,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285件,为2.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3.18亿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163人,清退押金207.71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6家。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162件,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99件、公安机关立案92件。共为1.73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58亿元,欠薪金额、涉及人数较2017年分别下降32.8%和9.2%,未发生重大讨薪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政府投资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省部署安排,市人社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扎实开展了2019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855人次,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3416人次、市场监管部门402人次、其他部门37人次;检查各类单位2023户,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31户、用人单位1669户。查处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个人)23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21份,维护了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围绕20190224号提案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培育适合我市经济建设的蓝领人才队伍。一是将继续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联手办学,实行订单式培养;二是出台《关于武汉市就业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扩大政策享受人群覆盖面,增加增设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工种,提高政策补贴标准,优化服务流程,为企业培养急需紧缺蓝领人才;三是继续办好各个层次的“职业技能大赛”,不断培养企业急需的“武汉工匠”;四是强力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设,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实施诚信等级分类监管;五是依法、及时、公开办理好劳动争议案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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