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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4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17:08
         

一、全市养老护理员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7年底,全市已有各类养老机构284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656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223处。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从事养老服务人员近万余人,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已取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达1000名以上,上岗培训率达100%。

二、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训练情况

面对“银发浪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强调要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市人社局、民政局在养老护理队伍职业技能训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照标准,规范培训管理内容。人社部出台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联合编写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系列教程》,分级分类对养老护理员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养;养老护理员培训的目标、学时要求、课程及教学安排;培训机构应具备的培养条件等进行了规范。根据标准要求,全市统一了养老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即:应设置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膳食服务人员且要经行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设有医疗机构的,医生、药剂师、护士、医疗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为自理老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护理员不宜低于老人人数的10%,为介助老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护理员不宜低于介助老人人数的17%,为介护老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不宜低于介护老人人数的25%的人员配备标准。

(二)以培养养老护理专业技能为抓手,提升养老护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近年来,全市组织各级各类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近5万人次,培养了一批养老护理骨干队伍。2017年,市相关部门组织了武汉市第二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其中就有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全市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直接从事一线护理工作近万名护理员参加了竞赛。通过技能训练、竞赛等实现了以“赛促学、以赛促培、以赛促练”目的,培养了一批养老护理骨干。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员陈桐欣被市人民政府评为技术状元,江汉区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员赵小琴等9名被评为技术能手。此外,市社会福院、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武昌区社会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的护理员多次在全国、省、市各类护理技能大赛中斩获大奖,一支护理技能过硬、职业素养过强的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正逐步形成。

(三)以培养年青养老护理员为方向,搭建人才队伍成长平台。市民政部门积极与江汉大学、湖北民政学院、武汉爱家仁职业培训学校等多家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研究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等。武昌区社会福利院被省民政厅定为全省的养老护理培训基地,为我市养老护理员在职培训和人才储备培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与全市养老机构做到了培训资源共享。开展国际化交流,与瑞典、日本等举行了国际交流,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方法,为养老护理员搭建交流平台,培育了一批年轻的养老护理人员人才队伍。

(四)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稳定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为了保持人才队伍稳定,鼓励养老护理员学习技能,2016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武汉市就业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31号),享受政策人群由原来的四类人员调整为:武汉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大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等五类。且规定在我市培训定点机构报名参加养老护理专业培训合格的上述五类人员,可享受1000-2800元/人的培训补贴,其中属就业困难人员的,除免费报名参加培训,还可享受培训期间每人每天15元的生活补助;用人单位新招录用护理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可享受1000-1400元/人岗前培训补贴。2017年8月,我市出台了《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34号)),首次明确将“逐步健全养老服务行业相对合理的薪酬体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实行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今年5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护理员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8〕16号),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持证一次性补贴,并自连续从业的第3年起,每年给予一定的护理岗位补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配合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养老护理人员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探索研究工作。在国务院为促进就业创业规范职业资格目录的大背景下,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已被取消,目前尚没有开展水平能力评价的渠道。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对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所放松,下一步国家人社部将出台职业水平能力评价相关办法和制度,可以满足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水平能力评价需求,我市相关部门将积极做好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探索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培训工作,吸引更多的社会高素质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行业,提升护理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技能培训,培养合格养老护理人员。一是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和在职专项培训。市民政局将积极指导各区民政部门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开展省级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护理员日常服务操作规范》(DB42/T1247-2017)《养老机构老年人日常护理精细化服务流程》(DB42/T1248-2017)等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同时,对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老年人日常生活照顾及老年人常见意外情况应急处理等在职专项培训。培训形式上,可通过定期的岗位培训和在职轮训,也可通过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机构采取短期培训等方式。二是开展继续教育。市民政部门对于已获得证书的养老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使养老从业队伍的整体职业素质水平得到可持续发展,在教育方式上,由于护理人员很难脱离工作岗位,可以采取开展远程教育的方式,为养老护理人员学习、教育、培训提供方便。三是采用“送出去、接进来”方式。将进一步扩大将养老护理人员送入专业培训机构或学校进行职业素质培训的范围,提高持证上岗率;将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教师接入养老机构对养老护理人员进行实地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在时间、地点上便于养老护理人员接受培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学习积极性。四是尝试远程教育模式。根据市民政部门掌握的情况,大部分养老护理员是直接从社会招聘的下岗或农村务工人员,以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为主,学员认知能力较低。市民政部门通过将复杂深奥的知识制作成视频或课件,其灵活、反复播放等特点能大大增强学员学习的信心,激发其学习热情,也能明显提高授课者的授课效果,同时也便于网络传输、共享资源,可降低认知负荷,提高学员的认知率及学员对知识的接受程度。

(三)加大培训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服务职业院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改革试点,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探索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内容向专业学校实行购买制度。建立健全培训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护理人员参加培训费用实行减、免、补贴政策,激励更多的养老从业人员参与培训,提高培训率。

(四)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将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民规〔2011〕4号)要求,对全养老机构进行评级评定,其中护理员培训持证率作为重要标准之一。例如:二星级的养老机构60%以上的护理人员要持证上岗、三星级的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75%、四星级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上岗持证率达85%、五星级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持证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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