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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82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来源: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05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家庭成员福利供给的主要来源。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随着老龄化和家庭少子化趋势的发展,现代家庭抗风险能力逐步削弱,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政协委员提出,推动家庭友好政策,建设家庭友好型社会,就是要发展以家庭为核心的家庭政策,建立健全家庭公共服务体系,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强化家庭经济支持、情感保护和生活照护等功能发挥,使不平衡的代际关系、冷淡的邻里关系、冷漠的社会关系有根本性扭转,使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能够在家庭中得到恰当的照顾,实现家安国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本局职能,在家庭劳动力人口就业、职业技能提升、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休息休假权益维护、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家庭养育、提高照护功能和家庭自身发展能力。

一、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开展各类就业招聘活动,为劳动者就业牵线搭桥。

二、全面落实职工假期及假期待遇政策,提升家庭照护能力。落实子女带薪陪护制度,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给与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护理时间;独生子女的,每年护理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落实产假、哺乳假及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夫妻双方每人每年累计10天育儿假等制度。支持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提供保胎假,尊重家庭生育权利。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病假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源自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劳险字〔19822号)。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制度,使女性职工不因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三、落实育幼重返岗位就业扶持政策,提升家庭经济支持能力。为脱产照护婴幼儿的母亲重返社会,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公开培训信息,将培训政策、培训机构名称、培训专业和开班等信息及时发布到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湖北公共招聘网和微信群等,进一步扩大培训政策的知晓度。规范培训管理。对培训开班、过程、结业考核及台账资料实行全过程管理,促进培训政策落地。依托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系统,实现从培训报名、开班申请、考勤打卡、结业考核和补贴拨付等全流程信息系统管理,提高了培训管理的规范性和便捷度。提高培训课程的针对性。结合就业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动员重返社会的女性就业人员积极参加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摄影、形象设计、保育员等就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各类培训补贴政策。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通过专项监察、双随机抽查、接受举报投诉等方式,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和未成人等各类劳动者合法权益。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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