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06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来源: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5:05
         

市科技局:

现将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066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武汉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建设”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搭建创新人才培养平台,打造品牌创业赛事活动

为了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吸引集聚更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留汉来汉,近年来市人社局举办了“黄鹤杯”“高创之星”“中国创翼”“英雄杯”等各类创新创业赛事,为大学生创业者搭建了一个优秀的展示平台,获得了更多融资机会,为武汉大学生创业项目发展提供助力。

二、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减轻大学生租房安居负担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减轻大学生租房安居负担,武汉市出台了租房补贴相关政策:对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对减轻毕业生生活成本,留住青年人才,助推武汉城市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发挥各类创业载体服务创业实体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就业政策进孵化基地服务活动,帮助创业者解决经营管理、员工招聘、补贴申报等方面的问题,提升服务实效。发挥省、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作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讲座、创业培训等服务。

是加强平台宣传。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根据创业实际情况,提供创业孵化平台推荐服务,帮助园区对接创业团队。在“湖北人社”“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稿,加强创业孵化平台的宣传推荐,提高知名度

三是落实扶持政策。对孵化基地内的创业者,按规定落实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内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并发生水电费的返乡创业实体,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51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
  • 办公时间:08:30-12:00 14:30-17:30
  • 邮编:430012
  • 联系电话:027-12333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20001619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