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现将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139号提案提出的关于“让新就业群体成为基层治理‘合伙人’”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工作情况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2022年,市人社局会同8个市直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制订13条具体举措,切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2023年,积极宣传推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引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2024年,结合出租车优质服务年等活动,大力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一是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针对新就业群体参保特点,重点宣传跨统筹区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等政策。二是优化经办流程。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服务等方面改程序、减环节、增渠道,实现“掌上为主、网上为辅、线下兜底”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新模式和“参保缴费不见面、线上线下自由选、代征银行全覆盖、街道社区就近办”的便民服务新环境,有效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三是持续推行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组织圆通、韵达、京东等9家快递企业召开我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部署会,会同武汉市邮政管理局及快递行业工会召集全市快递企业代表集中培训,详细解读相关政策及业务经办流程,回应快递企业及员工实际问题。
(三)加大劳动权益维护。连续两年将新业态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14家新业态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对2家企业超期加班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约谈企业负责人。
(四)完善权利救济途径。自2022年起,在全省率先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达成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每月50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先后指导建成菜鸟网络江夏园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东西湖区快递物流行业劳动争议调解联盟等2个新业态领域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023年,建成15家“安薪驿站”,与零工驿站、爱心驿站“多站合一”,指导武汉经开区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先行区,实现人社、工会、司法、法院维权事项“一站聚集”一站办结”“一管到底”服务新模式,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内的劳动者提供就近维权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促进和规范新就业形态放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共同富裕和安全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积极应对新业态行业、新就业群体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推动行业夯实监管责任。加快推动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配套政策,落实市场监管、交通、邮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平台企业依法用工的监管职责,持续督促快递、网约配送、网约驾驶等行业平台企业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好影响末端网络稳定和基层员工权益等现实问题。
二是认真筹备职业伤害保障工作。2021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省市开展试点工作,拟待制度运行成熟以后再有序地全面推开。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作安排,今年将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我们将密切关注职业伤害保险试点省市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为下步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开展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加大维权保障再加力。开展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专项行动,推动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合理确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完善订单分配、劳动定额、进入退出平台、劳动保护、奖惩等制度,努力改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条件。继续开展新业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对查处的涉及新就业形态严重违法案件予以公布,实施联合惩戒。持续开展新业态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他专业化社会组织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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