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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513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来源: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6:05
         


市卫健委:

现将市政协十四届次会议第20240513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医疗资源与社区居家养老紧密结合,推动智慧型养老产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多年来,我局积极支持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养老护理课程,组织在校学生和城乡劳动者参加相关专业培训,不断壮大我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规模,着力提高护理人员专业素质。

一、加大养老护理专业的培训力度

目前,我局管辖的湖北中南技工学校等18所技工院校开设了养老护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涵盖养老护理行业,可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同时,我市管辖的10家职业培训学校拥有养老护理员专业培训资格,湖北家政职业培训学校、武汉市友缘家政职业培训学校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常年开展养老护理员工种相关培训。

二、积极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属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未就业或灵活就

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对象在我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报名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300-4000/人的培训补贴。2023年,全市共组织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专业培训3563人,落实培训补贴486.86万元。

三、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在我市指定的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其中属企业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取得证书12个月以内,可分别按初级(五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调动劳动者参加培训、技能等级认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配合卫健部门,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政策落实、提升培训成效,为社会培育更多的养老服务人才。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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