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英、卿畅、南莉君、钱静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灵活就业女性享受弹性退休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从2025年起,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至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至55周岁、58周岁。同时,《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即男职工不低于60周岁,女职工不低于50或55周岁。
根据国家、省关于退休年龄的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和弹性退休政策参照职工相关规定执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与女职工享受基本一致的弹性退休政策。在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条件下,可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女性50或55周岁、男性60周岁的原退休年龄;也可以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弹性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退休年龄调整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由国家、省决定,我市贯彻执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和工作安排,切实落实好退休相关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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