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朱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武汉市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们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建议十分中肯,有利于我们不断改进相关工作和服务。
劳务派遣用工作为劳动合同用工的补充形式,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不论是逆向派遣还是正向派遣,只要用人单位遵循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都是合法的。近年来,针对劳务派遣领域存在虚构劳动关系、套取社会保险补贴等突出问题,市人社局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实行专库管理
按照人社部的统一部署,建立我市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开展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将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合同、三性岗位占比、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年度经营报告审查的重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4年全市共2733户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年检公示,派遣劳务者244987人。
二、强化参保管理
在湖北省集中企保系统中对劳务派遣单位人员参保实行表示管理,按照“自有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实行分类标识,为劳动者参保缴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失业保险和稳岗返还补贴,提供精准信息和便利服务。分类参保,既防范化解社保经办业务风险,维护了社保基金安全,又保障了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
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劳务派遣告知指引,明确告知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劳动者相应的权利义务,引导劳务派遣单位规范经营,合法用工,指引被派遣劳动者依法维权。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开。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时处理劳务派遣方面的举报投诉,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信用建设,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参与劳动保障用工年审,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审的单位,依法通知政务审批部门取消派遣资格,同时将年审结果作为劳务派遣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应用信用信息,在采购、投资合作等交易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规避交易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人社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持续发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后监管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制度性文件,持续完善劳务派遣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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