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失业保险政策实施和基金监管、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3年1月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级统筹要求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管,努力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益。
一、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
(一)保生活提标扩围。一是大幅提升保障水平。2020年1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已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89元/月。二是不断拓展支出范围。除了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外,还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医保费和生育保险费,当物价上涨到一定幅度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其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2025年1月起,还为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扩大失业保障对象范围。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纳入失业保障范围,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2020年,还阶段性实施了失业补助金政策,为兜底困难群众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仅2024年,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各项支出就达21.5亿元。
(二)防失业多措并举。组合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通过降低参保单位缴费成本和返还单位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缴费额,鼓励其稳定就业岗位。仅2024年,降费率为参保单位降成本21.01亿元,为15.83万家次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10.04亿元。
(三)促就业再加力度。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并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通过提升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鼓励参保单位吸纳应届及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青年就业。仅2024年,就为11.78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14亿元,为 1.78万家次单位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0.53亿元。
二、失业保险基金监管情况
(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切实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2024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和基金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从全面加强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管理、严格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和监督、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多维度加强经办管理和风险防控的措施。
(二)进一步规范流程。建立数据比对和业务资料抽查机制,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监控预警,构建风险预防新格局。2024年,我们对涉及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23.2万家单位、6.5万人进行核查,对近90万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发放前数据比对。
(三)强化检查督导。定期通过省企业职工社保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抽查,加强检查督导,全年组织开展30批、2.2万条失业保险疑点数据的核查工作,追回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约5000人次,涉及金额1300余万元。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
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严格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一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二是继续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稳定就业岗位,降低企业成本压力;三是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促进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技能提升;四是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吸收大学生等青年就业;五是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持续做好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二)持续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服务
进一步畅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渠道,大力推广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经办模式,取消证明材料、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确保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对普通单位采取“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通过信息比对核查和跨部门合作联审等方式,锁定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以“社银直联”方式将稳岗返还资金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至参保单位。切实加强失业保险金监督管理,通过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比对,将事后发现问题变为事前拦截,更好地防控基金风险。
(三)加强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研究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未纳入失业保险实施范围,而此类人员属于高失业风险重点人群,往往面临着失业后无法得到相应生活保障的问题。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下一步将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包括对参保范围、参保缴费方式、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等问题加强政策研讨,并将有关情况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20001619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