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现将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693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无条件全面延续地方惠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惠企政策
一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我市失业保险执行1%费率(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2025年1月至3月,共为23.97万家参保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约5.38亿元;二是继续推进稳岗返还政策落实,2025年1月至3月,共为1.36万家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约0.29亿元;三是积极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应届及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2025年1月至3月,共为7573家次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约0.27亿元。
二、关于简化惠企政策审批流程
通过在省企保信息系统中直接调整费率参数的方式,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无需参保单位提出申请和提供资料。普通单位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通过信息比对核查和跨部门合作联审等方式,锁定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以“社银直联”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参保单位。
三、关于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
社会保险费的“降、免、延、缓”政策由国家层面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2020年至2022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出台了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有关政策。今后如果有相关政策出台,我们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四、关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按照国家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能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与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相关。我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未能达到降费率政策的实施条件,自2024年6月1日起,全省停止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后续如果有相关调整,我们将按照省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落实相关惠企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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