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现将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574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发展夜间经济、开辟夜市助力市民增收”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我局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配合做好个体经营税收减免政策,助力含夜市经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平稳发展。
一、配合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文件规定,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托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为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及低保家庭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办理失业登记、签发《就业创业证》等服务,配合税务部门推进重点群体个体经营税收减免政策落地。
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50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我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初创实体,按规定给予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今年以来,为81名创业者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41.02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创业服务水平,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配合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降低创业者成本,助力夜间经济发展。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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