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工伤预防专家作用,提高工伤预防专业技术水平,根据《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湖北省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实际,拟对我市工伤预防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
工伤预防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工伤预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自愿从事专家工作;熟悉工伤预防和相关行业领域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从事工伤预防工作必备的身体、时间等条件;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应行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经资格审核并结合工伤预防工作所需专业结构,现将拟聘用的我市工伤预防专家库成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3日至1月29日止。公示期间,对拟聘用工伤预防专家有异议者,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与工伤保险处反映。
联系地址:武汉市金桥大道111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与工伤保险处
联系电话:027-83919045
电子信箱:306855369@qq.com
附件:拟聘用武汉市工伤预防专家库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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