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实施“护航行动”,让更多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报领导同意,申请2018年度稳岗返还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11月30日。
申请单位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在11月30日前向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处(东湖分局)失业保险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特此通知。
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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