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案例法制宣传教育作用,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日前,我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向社会联合发布全市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件,通过以案说法,提出用工指导意见建议,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学法、守法、用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件包括:伪造资格证书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编造理由违规请假被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得随意反悔、上班时间聚众吸毒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等十种类型,全部选自全市近两年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法院判决的真实案例,涵盖了劳动关系建立、履行以及终止、解除全过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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