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暨书面审查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安排
(一)数据归集上报。4月20日前,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管辖分工,完成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和2023年度各项评价指标信息的归集。2022年度未改正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应当纳入归集范围。信息归集渠道包括:人社行政部门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工作掌握的信息;劳动争议和人民法院掌握的信息。评价系统自动生成2023年度守法诚信档案和评价结果。
(二)结果核查修订。4月30日前,市、区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并完成评价结果异议复核、诚信修复工作。
(三)结果激励运用。5月30日前,各区组织用人单位开展红名单申报,征求发改、市场监管、税务、法院、公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研究确定拟列入对象后报送市人社局。
二、书面审查工作安排
(一)审查完成时限
各区按照管辖分工,于6月30日前完成用人单位线上申报工作,7月3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对上年度等级评价不高或欠薪投诉较多的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实地审核。
(二)审查对象及内容
1.审查对象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外地用人单位在汉派出机构,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经省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评价,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A级的用人单位,免于审查,但仍需网上申报。
2.各区必查企业包括:区属审批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C级的用人单位、各区龙头企业及用工量较大的重点企业、2023年度欠薪投诉较多的企业。
3.审查内容包括: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的网上申报信息、书面资料,各类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工作步骤
(一)下达计划
4月10日左右,按照省人社厅分工名额,市人社局向各区下达审查用人单位数量、用人单位申报数量指标(见附件1)。
(二)自查自纠
4月15日前,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用人单位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4月15日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布相关通告(见附件2)。用人单位登录“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https://gzqx.chutianyun.gov.cn)”“用人单位-诚信查询”端口,查询本单位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开展用工情况自查自纠。用人单位对诚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须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异议复核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免于审查用人单位)登录“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用人单位-在线书面审查”端口,按要求申报相关信息,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四)后台审核(确认)
1.后台审查。审查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结论,初审合格的,纳入系统数据库;用人单位申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指导其按要求重新申报。
2.后台确认。按规定免于审查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确认,纳入系统数据库。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五)审查实施
采取重点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重点审查。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要求其报送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的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1)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C级的;
(2)网上申报信息发现疑似违法行为的;
(3)其他应当进行书面审查的情形。
2.随机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办法及相关规定
开展随机抽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向社会发布年审通告,引导更多用人单位网上申报,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做到应检尽检,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送规范用工政策常识,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做好自查自纠。
(二)严格组织实施。各区要结合实际,做好政策宣讲,可依托基层网格向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发动,不得将任务指标摊派给社区完成,省、市通知文件一般不作为政策宣传资料对外发布。网上申报一般由用人单位自主进行,审核人员不得在用人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申报,杜绝虚假申报。市人社局将加强平台数据监控,及时讲评通报。
(三)依法审慎监管。落实《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坚持包容审慎和严格监管相结合。对用人单位轻微违法行为,做好教育规范、行政指导和责令改正;对于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依法立案处理。
(四)真实填报信息。认真核实用人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对不实信息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并予以纠正。用人单位信息有虚构、编造、篡改,且审核通过的,一经发现,当年该项考核成绩一票否决。
(五)注重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借助省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诚信评价功能,及时梳理各评价等级用人单位名单、扣分项,开展分类审查。对评为B级、C级的用人单位,分别进行随机抽查、重点审查,引导支持用人单位按照《办法》《通知》规定,修复诚信等级;对评为A级的用人单位,引导其网上申报用工信息,实现动态更新。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加大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把握好时间节点,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全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书面审查工作步调一致、整体推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各区、局有关处室(单位)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中遇到疑难情况和问题,请及时联系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
联系人:向旭旭、汪晨曦 联系电话:83919061、83919244
附件:1.2024年审查、申报用人单位数量指标计划
2.关于开展2023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告
(参考样本)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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